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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2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(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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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12章 事出反常必有妖(2)

李興盛只微微驚詫了一瞬,沒一會兒,笑了起來,“聘禮?娶我?”

淩月姿道,“沒錯,為了公子的人身安全,我決定以娶你來保護你,你只有同我成親了,就沒人敢害你了。”

李興盛很爽快地點了頭。

他站起身來,朝淩月姿拱手作揖,“在下願與姑娘結百年之好。”

說完,還拿眼神瞥向了那堆聘禮上面。

婁承業的嘴巴,驚訝得能塞進一個湯圓了,“二哥!”

李興盛朝他掃了一眼,示意他閉嘴。

婁承業不說話了,心說二哥真好,二哥為了幫鎮安府鏟平飛虎寨,居然犧牲色相。

真是太偉大了!

婁承業感動得稀裏嘩啦。

淩月姿沒想到,李興盛會答應得這麽爽快。

但看到他的表情,又很快明白了,這是愛財的人,瞧,眼睛一直盯著聘禮瞧呢。

媒婆和亭長,也沒有想到,淩月姿來求婚,他們並不用出手。

見男女雙方都沒有意見,兩人馬上一起笑著賀喜,“恭喜姑娘,恭喜公子,祝二位百年好合,早生貴子。”

淩月姿臉色微窘,“多謝吉言。”

李興盛倒是大大方方朝他們還禮,“等我們生了娃,定請二位來喝喜酒。”

淩月姿,“……”她的一張臉羞憤得通紅,恨不得宰了李興盛。

幾個侍女,有朝李興盛翻白眼的,有不屑地撇唇的,有輕哼的,有忍著笑的。

婁承業一臉驚愕,二哥認真的?

求娶過程順利。

淩月姿的侍女們,馬上將準備好的筆墨拿出來,請亭長寫了婚書。

因為是入贅,所以女方名在前,男方名在後。

女方:淩氏月姿,十七歲,鎮安府五安縣紅河鄉槐花村人氏。

男方:李生,二十一歲,鎮安府青陽縣大安鄉李村人氏

證婚人:紅河鄉亭長胡大安

媒人:紅河鄉顧家村林阿秀

四人各自簽字畫押。

婚書一式三份。

男女方各一份,證婚人亭長一份備案。

淩月姿將婚書交與阿青收好,對李興盛道,“大婚日是今晚,婚服也備好了,公子只需休息好,等晚上成親便可。”

婁承業驚訝得一楞一楞,這麽急?

他長這麽大,頭一次見一個姑娘這麽急著將自己嫁出去。

不光他驚訝,亭長和媒人也同樣驚訝。

只有李興盛神情平靜,一副十分期待的樣子。

淩月姿看他一眼,帶著人離開了。

等人全部走出院門,婁承業拿起李興盛的婚書翻看起來,“二哥,你這婚書上寫的身份,不對呀。”

李興盛拿扇子敲了下他的腦門,“你這麽蠢,我二妹怎麽看上你了?”

婁承業不好意思摸摸頭,“二哥,你是說……,你是故意的?”

“當然,她也不是真心想嫁我,大家都是湊合,那又何必在乎婚書的真假呢?”李興盛坐到桌旁,翻看起聘禮來,“不過,這些東西倒是真的,她倒是舍得本錢。”

婁承業眨著眼,“二哥,你怎麽看出,那淩姑娘是想跟二哥假成親?”

“你見過這麽急著將自己嫁出去的女人嗎?咱們才見幾次面?能有多喜歡?不是有目的假成親,是什麽?”李興盛輕輕一笑,“年紀不大,鬼主意倒是不少,有意思。”

婁承業想了想,“二哥說得也是,事出反常必有妖,對了,她為什麽假成親?”

李興盛摸下巴,“我也在想啊,她為什麽要和我假成親呢?”

.

淩月姿向李興盛求娶,要收李興盛做壓寨相公的消息,很快就傳遍了飛虎寨。

大當家的人都是寨子裏的老人,大多數人看著淩月姿長大,都替她高興。

淩月姿自己的人更不必說。

三當家不在寨中,他手頭沒什麽人。

二當家則馬上怒了,“好個狡猾的淩月姿!”

他的手下說道,“二當家,淩姑娘嫁了人,按著大當家曾經定下的規矩,她的男人就得接管大當家的位置。二當家辛苦經營寨子多年,憑什麽讓一個不知從哪跑來的書呆子和您平起平坐?”

另一個手下說道,“淩姑娘將那男人安在摘星閣,可摘星閣裏有機關,咱們進不去啊。他要是住別的地方,屬下一定將他剁了給二當家解氣。”

“那個男人倒也聽話,一直縮在摘星閣裏不出來!”頭一個說話的屬下,憤恨著道。

“不出來……”二當家冷笑,“他們大婚,總會出來見人,到時候,聽我指示。”

幾個手下一起看他,“二當家?”

“計劃提前!”二當家望著手下人,目光淩厲。

“是,二當家!”



淩月姿要大婚了,飛虎寨上上下下一派喜氣。

打掃的打掃,買酒的買酒,殺豬的殺豬,忙得熱熱鬧鬧。

淩月姿的侍女們,帶著寨子裏的幾個年長的女人,整理起了新床。

新床新被新衣裳,新的盆新的桌椅。

摘星閣的李興盛和婁承業,半分力氣也不必出,兩人坐在樓上閑聊吃茶下棋,看著院前不時有人忙碌地走過。

就連藥味熏人的大當家那裏,也多了不少笑語聲。

淩月姿屏退眾人,坐在床前和大當家說著話。

“義父,我相中的人,便是那天帶來給你看的那位。”

大當家看著她,眼角含笑,喉嚨裏發出哦哦的聲音。

淩月姿拿著帕子,給大當家擦著嘴角留下的口水,“我會調教他,叫他分管一些事情,不會讓二當家獨霸寨子的。”

大當家依舊看著她微笑,“嗯嗯。”

“我們晚上大婚,一會兒我叫人來給義父沐浴更衣,送義父去吃我們的喜酒。”淩月姿看著床上的大當家,面露微笑。

但心裏,她卻沒有喜悅。

她是個被家族拋棄的人。

為了躲避追殺,母親冒死將她送來這裏避禍。

也為了不讓人懷疑,她從不踏入南越國土半步,從不說那邊的土語,她跟著義父習武,學著做一名女土匪。

母親是義父的恩人,為了還恩,義父將她當親生女兒一樣的養育。

這麽多年來,母親施的恩,義父早已還清,可他還是義無反顧地照顧她。

她不能做忘恩負義之人,她必須替義父守好寨子,趕走惡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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